控告者!辯護者!        使徒行傳廿四:1-6;廿五:8   本週主日講道2024/6/9        講道者:石信廸牧師

序言:
控告者:撒但、仇敵、惡者! 辯護者:上帝的話、真理、聖靈!
人要如何分辨與防範?
摘要重點:
一、猶太人誣告、控訴保羅,徒24:1-6。猶太人反對勢力,特聘能言善辯的人-帖土羅辯士,作為代言人向巡撫腓力斯控訴保羅列舉「罪狀」。
a.保羅如瘟疫,所到之處引起動亂、害怕、不安。
b.保羅是拿撒勒教黨的頭目,有政治、陰謀活動。
c.保羅污穢聖殿,引起公憤。
撒但、仇敵扭曲事實,揑造謊言,藉欺騙、控告保羅。欺騙、謊言(約8:44,亞3:1)
控告者:(亞3:1,尼2:19,王上21)
控告者目的:作對、攔阻人認識基督,破壞宣教的事工。
反思:
撒但現今世代,繼續控告屬 神兒女(啟12:10)
1.我是個失敗者,貼標籤。
2.懷疑、否定自己,自我價值低落。
3.我信心不夠,上帝不愛我、離棄我。
4.負面思想,意念受負面情緒纏繞、捆綁。
5.指責、責怪自己。
6.面對困難挑戰時,我無能為力、自我設限。
7.罪惡感、罪疚感。
影響:錯誤自我認知、情緒低落、意志薄弱。
二、辯護者、保護者
保羅的答辯狀為自己分訴、辯護(徒24:10-11;25:8;26:19、26)
上帝幫助,聖神的保守(徒26:22,伯4:6-7)
巡撫腓力斯判決(徒23:29)
上帝應許、承諾、保守、看顧屬 神的兒女(賽41:9b-10,羅12:19)無論任何環境,持守對上帝應允的話,通過聖靈同在護衛我們。
反思與應用:心中的控告者與護衛者,我們要如何去分辨與防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