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愛中見證真理    本週主日講道2020/8/30    約翰福音十三:31-35     講道者:陳伯源牧師
美國今年5月25日發生非裔男子佛洛伊德(George Floyd)遭白人警察以膝蓋壓頸致死,引爆全球聲援「黑人的命也是命」示威運。
六月6日,人口只有15萬人的北卡羅來納州卡里鎮(Cary)的基督徒聚集在一起,為黑人抗議者和信仰領袖洗腳,共同宣告我們都是
上帝的兒女,沒有種族差異。莫里斯維爾(Morrisville)、愛佩克斯(Apex)和卡里的警察局長,以及卡里市長哈羅德.溫布萊希特
(Harold Weinbrecht)都加入活動。
發起洗腳服事的莎拉.查爾默斯(Shara Chalmers)是愛得勝事工(Love Wins Ministry)的宣教士。她如此說:「面對暴力抗爭,
上帝呼召眾信徒,用謙卑表達愛,是彰顯人性的強力見證。」。
耶穌基督給門徒們一條新的命令:彼此相愛。在很多場合我們也看到在推廣洗腳這個運動。我們先按照經文所述來看,在耶穌基督吩
咐彼此相愛這個命令,與洗腳有甚麼關係?
大致如下:在逾越節之前,耶穌基督與門徒們聚在一起,預備要吃晚餐。此時,耶穌基督知道自己即將釘十字架,並要因此得到榮耀
同時也榮耀上帝;於是,耶穌基督先替門徒們洗腳,並教導他們說:「我替你們洗腳,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,照著我替你們做的去做
」…。結果,彼得一聽,本來不敢讓耶穌基督替自己洗腳,後來,耶穌基督告訴他「洗腳代表著彼得與自己的有『關係』」;於是,彼得
要求連手和頭也一起洗…。可是,耶穌基督卻回答說:「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,只需要洗腳。你們是乾淨的,但不是每一個人都乾淨
。…而,這些對話之後,被指為「不乾淨」的猶大就去行「出賣、背叛耶穌基督的事」。那麼,在這「洗腳」之後,耶穌基督便對門徒吩

咐了要「彼此相愛」。

對於整章的經文編排看來,一般都認為「洗腳與彼此相愛的命令是息息相關的」;甚至,若是從出現在這兩段經文中間的「猶大出賣
耶穌基督事件」來看,也可以看到「猶大出賣事件」與「洗腳及相愛」事件正好是明顯的對比。
事實上,在耶穌基督與彼得的對話中可知(vv.6~10),當耶穌基督對彼得說「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,只需要洗腳」時,那「代表
相愛的洗腳」,應該不只是用手搓搓臭腳丫,而是代表了相愛的目的。若是再對照v.11中那被耶穌基督指為「不乾淨」的背叛者–猶大,
則,那乾淨所對應的不乾淨,「相愛」與不相愛,應該是指「忠誠(永不背叛)」來對應不忠誠。(而,忠誠,這是聖經裡頭一再跟我們
說跟上帝以及跟人之間該有的關係。)。
猶大對耶穌基督的不忠誠,凸顯了耶穌基督對世人永不改變忠的愛;而,那「永不改變的忠誠」就是耶穌基督所定義的愛!
如果從經文所描述的內容再繼續往下看,耶穌基督對世人的愛,後來更顯現在被釘十字架上的犧牲,也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
就的那真正的榮耀!
真正的榮耀,並不是世俗所定義的「功成名就」,而是極度地愛上帝(對上帝極度「敬虔」與謙卑順服),亦即「絕對地順服上帝的
旨意,甚至到可以犧牲自己」,來顯出上帝的榮耀。
在教會歷史中,於主後161至222年之間,有一位殉道者猶斯丁(Justin Martyr),在教會受到極大迫害的時期,為了堅持真理而遇
難;而,那「殉道者」一詞,其實源自於「見證者」,後來衍伸有「殉道者」的意思。
由此來看,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,其實也是在見證自己對世人的忠誠;並且,那忠誠到可以犧牲自己的愛,乃是耶穌基
督吩咐門徒之間所要去實踐的新命令!
再說詳細一點,耶穌基督所吩咐的彼此相愛,不單是要大家互相搓搓腳丫子、彼此微笑牽手…作作樣子、表現出一副「和樂融融、相
親相愛」的模樣。事實上,耶穌基督要門徒彼此相愛,是要大家「忠誠於耶穌基督所教導的真理,並因此而彼此忠誠來相愛」!
簡言之,耶穌基督所吩咐的「彼此相愛」,乃是以「犧牲的愛」見證「忠誠不變的愛」!
漫畫《娃娃看天下》裡有一段有趣的故事。該故事的主要人物,是頗有愛心與正義感的「瑪法達」以及自私自利的「蘇珊娜」。有一
天,這兩位個性截然不同的小女生,一起走在路上;忽然,兩人看見地上蹲著一位可憐的乞丐…。
此時,蘇珊娜說「每次看見這種可憐的人,就讓我感到很難過…。
瑪法達聽到這位自私自利的同學,竟然也有如此的惻隱之心,就驚訝地問她「那你覺得應該如何幫助他們?」
蘇珊娜轉身對著瑪法達說:「幹嘛幫助他們!?…把他們通通關起來,我看不見,就不會難過了啊!」
該漫畫是阿根廷漫畫家季諾的作品,從1962年開始刊登於當地報紙,主要目的是用來宣傳人權等議題;那麼,從這個上世紀的漫畫
,再來思考我們常看到的狀況。
小明跟小華從小一起長大,可是兩人個性截然不同。
小明,古道熱腸;而小華,冷漠淡定。
那麼,每次見面,小明總喜歡分享自己贊助非洲貧童所得到的快樂;可是,每次說完,小華總是冷淡地回他「關我什麼事?」。
有一天,兩人一起聊天,談到最近發生的一則社會新聞「某社區里民拒絕『病童之家』進駐」…;沒想到,古道熱腸的小明,竟然氣
憤地表達對該慈善機構的不滿!
看到小明的態度,小華很是好奇,便問他「你不是最同情弱勢兒童,還會去參加飢餓30,幫助非洲貧童,為什麼對『病童之家』進
駐如此生氣?」

  小明回答「因為…我就住在那社區裡!」
對於小明的反應,就讓人思考:為什麼有人願意關懷遙遠的非洲貧童,卻無法愛身邊的人?或許,我們也有這樣的經驗,即,當人邀
請我們去關心異鄉的弱勢或災情時,我們很容易熱烈響應;可是,對於長期在身邊的人,或是自己的國家、自己的家庭、自己的教會,反
而難以接納、難以付出。似乎,愛你的鄰舍或愛你身邊的兄弟姊妹、家人,比愛遠方某個陌生人還要困難?
在家庭或是教會生活中,或許大家都很熟識了,或許因為相處時間很長,於是,會在意見與態度上難免有所摩擦;但是,那樣的氣氛
或許不愉快、不舒服,並不應該因此成為我們停止相愛的原因。
因為,雖然表面上客氣、手拉手又比個愛心…那樣的感覺是很令人愉快的,然而,耶穌基督所教導的愛,是更深層地要我們在真理中
「忠誠、不離不棄、犧牲到底」來相愛。
愛是一份約定,這個約定雖然不一定有白紙黑字,但若愛得深,也會海誓山盟,不計代價的付出,這也就是台語的「愛」又與「痛」
同音的美妙之處。因此,我們經常要在上帝的真理中思考,大衛犯了錯,上帝為何像犯錯的大衛如此說:
「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,全然收回,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。我必不背棄我的約,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。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
起誓,我絶不向大衛說謊。」(詩八九33-35)
在聖經中,上帝為什麼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託先知,呼喚人要悔改?
上帝為何要像一個熱戀中的情人,滔滔不絕地向我們這等如此罪惡不的人,訴說祂的信實、祂的守約、祂的愛情、祂的誓言?
上帝為何「要愛世人,甚至將自己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」,讓自己的獨生子釘在羞辱痛苦的十字架?
耶穌基督所吩咐的彼此相愛,是忠誠於上帝的話之真理,也就是忠誠於上帝旨意而甘願自我犧牲;也就是說,我們的愛是「將愛的中心,建立在耶穌基督基督的犧牲與救恩」,這個真理上。必且,藉著自己的身體力行,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上帝、彼此相愛、
愛鄰舍如同自己中,來為耶穌基督的福音做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