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所揀選的人     本週主日講道2020/10/18    提多書一:6-9    彼得前書五:1-4     講道者:石信廸牧師

提多書1:6-9
1: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兒女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…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
1:7 監督既是 神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…;
1:8 樂意接待遠人,好善,莊重,公平,聖潔自持;
1:9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,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,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。
彼前5:1-4
5:2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 神的群羊,按著 神旨意照管他們;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…,乃是出於樂意;
5:3 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,乃是作群羊的榜樣。
經文中21個條件,歸納成5方面:(提前3:2-7彼前5:1-4提多1:6-9)
1.個人的品德:自我約束、好善、附合信仰原則、受人敬重。
2.信仰的純正:致意追求靈命成長、正確的信仰態度、合乎 神的心意。
3.家庭的見證:治理自己的家,用端莊的品格讓兒女順服,於信仰和人格做兒女的模範,用心引導全家信主。
4.教會內的榜樣:照顧上帝的羊群、來督導、作上帝的好管家。
5.教會外的聲譽:對外代表教會,必須先要為自己謹慎,無論品德上、信仰上、待人接物的行為舉止。
務實的典範:
1.禮拜出席:穩定參加主日禮拜。
2.服事參與:委身教會事奉主的心志,固定參與事奉。
3.奉獻生活:順服真理的教導,每月月定奉獻或十一奉獻。(瑪3:10)
4.裝備造就:曾參加或願意參加教會所舉辦的訓練裝備課程,
理念、想法才能一致,同心建造教會。
5.肢體生活:願意參與團契、小組或週間聚會,建立良好肢體互動。

6.生活見證:凡事有榮耀 神而行,有 神的品德和生活見證。